深圳首届室内设计职业技能竞赛即将开始

  为提高我市劳动者技能素质,使高级技能人才脱颖而出,市劳动局决定近期举办2003年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并于即日起接受报名。
  竞赛职业(工种)或项目包括,摄影师、服装设计师、中式烹调师、室内装饰设计师、FLASH动画设计。各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下岗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和各类学校(院)在校生均可报名。8月份进行初赛,9月份进行决赛。前6名将分获3000、5000、8000元奖金,符合2003年招调工政策者,将获选招或调入深圳。前3名优胜者授“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在决赛中“应知”、“应会”两项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等多项奖励。有意参赛的学员请抓紧时间办理报名手续并与培训中心及时联系以便了解更多竞赛事项。现将室内装饰设计竞赛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装饰、设计从业人员及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年龄、地域、职业不限。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7月8日―8月8日,节假日、休息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深圳市红桂路1045号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竞赛报名处
  报名电话:25576433
  报名办法:参赛选手凭本人正式身份证及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报名,并填写《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参赛者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常用电子邮箱及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
  三、竞赛内容、形式及配分办法
  室内设计项目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全部为闭卷考试,并在深圳市劳动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督导下进行,为保证竞赛的公正性,市竞赛委员会届时将聘请社会监督员对竞赛全过程予以监督:
  (1)初赛采取现场手绘快题设计的方式进行,考试范围包括:按照命题要求做出“平面布置图”、“透视效果图”和“设计说明”。由竞赛评委团进行评分,初赛成绩排名前100位的选手获得决赛资格。
  (2)决赛内容包括A.理论知识考试 B.电脑辅助设计考试 C.手绘设计三大部分,共分三天进行。
  A.理论知识考试范围包括:室内设计原理(占分比例50%)、材料学与施工工艺(占分比例20%)、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设部分,占分比例30%)。
  B.电脑辅助设计考核范围主要是按照命题要求,结合制图规范绘制主要的“施工平面图”、“施工立面图”及“重点部分结点详图”等。
  C.手绘设计主要是按照命题要求做出“透视效果图”。
  四、奖项设置
  (1)获得竞赛前六名的优胜者,由市劳动局发给荣誉证书及奖金。第一名奖励8000元,第二、三名各奖励5000元,第四、五、六名各奖励3000元。
  (2)获得竞赛前六名的优胜者,符合2003年度招调员工政策的,由市劳动局核准下达招调员工专项指标,予以选招或调入深圳。
  (3)在决赛中达到高级工标准的前三名优胜者,由市劳动局授予“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
  (4)在决赛中理论知识考试与电脑实操技能考试两大部分均合格者,由市劳动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五、评奖细则
  由评委团为参赛选手打分,满分为100分,每位评委都须对所有参赛者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余下的分数加总平均,得出最终得分,最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若出现相同的分数,则将最终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或采用专家评委团集体表决的方式决定。
  六、竞赛工具
  参赛选手须自备常用绘图工具,包括:三角板、铅笔、彩色铅笔、绘图颜料、绘图板、丁字尺、美工刀、橡皮等。考场负责提供绘图纸。

  深圳市劳动局文件(深劳[2003]76号 )

 

 关于举办2003年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为提高广大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在全社会形成比技能、敬业爱岗的良好氛围,使大批高级技能人才能脱颖而出。经研究,我局决定举办2003年深圳市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机构
  成立市竞赛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主任:深圳市劳动局副局长 辛本兰
  副主任: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蒋乐虹
   市劳动局职业培训处处长 罗兴光
   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副秘书长 吴志清
  成员:
   市劳动局职业培训处 房琦
   市职业训练中心 余野军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杨保华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林燕媚
   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任育荣
  二、竞赛职业(工种)或项目
   摄影师、服装设计师、中式烹调师、室内装饰设计师、FLASH动画设计
  三、参赛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员工、下岗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和各类学校(院)在校生均可报名参赛。
  四、竞赛的内容及形式
  竞赛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职业标准》或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制定的竞赛标准为主要内容,并结合深圳市生产技术发展、市场需求等因素,突出竞赛的时代性、创新性、实用性。
竞赛形式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内容为应会(实操)或作品,成绩合格者进入决赛;决赛内容为应知(理论)和应会(实操)两项,应知和应会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并按总成绩高低确定竞赛名次。
  五、竞赛时间
  竞赛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至7月份在各大新闻媒体进行系列专题宣传,同时制定各职业(工种)竞赛具体规则和办法;
  (二)竞赛阶段:8月份进行各工种的初赛,9月分进行各工种的决定;
  (三)总结表彰阶段:10月份如开颁奖大会。
  六、 报名
  有意参赛者持本人正式身份证到深圳市红桂路1045号报名。报名时间为6月23日-8月8日,节假日、休息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咨询电话为25576433
  七、奖励
  (一)获得各工种或项目竞赛前六名的优胜者,由市劳动局发给荣誉证书及奖金。第1名奖励8000元,第2、3名各奖励5000元,第4、5、6名各奖励3000元。
  (二)获得各工种或项目竞赛前六名的优胜者,符合2003年度招调员工政策的,由市劳动局下达招调员工专项指标,予以选招或调入深圳。
  (三)在决赛中达到高级工标准的前3名优胜者,由市劳动局授予“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
  (四)在决赛中应知应会两项成绩均合格者,由市劳动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八、其他
  为保证大赛公正性、市竞赛委员会届时将聘请社会监督员对竞赛全过程予以监督。


                                       深圳市劳动局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关键词:室内设计  证书  技能鉴定  工种  深圳  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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