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鉴定类培训项目仍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处先前核准的收费价格执行,不作新的变更。所有培训基地一视同仁。
岗位考核类及非技能鉴定类项目原则上执行收费指导价。对技能含量高、培训成本高的个别项目可个案处理。由培训基地填报《深圳市再就业培训项目价格调整申报核准表》报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填写意见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处核准。
再就业培训项目凡是技能鉴定类所涵盖的培训项目,一律不得再拆分为适应性培训项目。
再就业培训基地新开设再就业培训项目的,须上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处审核批准后,方可纳入再就业培训范围,开展有关培训教学活动。
自2005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指导价。个别项目价格需调整的待核准后正式实施。